昨日,《厦门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以下简称《定额》)正式颁布实施。该规定填补了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的空白,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市场的计价行为。
据悉,《定额》的编制主要依据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08版)及现行福建省各专业预算定额,参考了外省、市现行城市轨道交通定额,结合了我市地铁1号至4号线建设过程积累的基础数据,更贴合我市实际情况。《定额》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
《定额》根据工程结构划分为四册,各册详细规定了我市完成规定计算单位分部工程所需要的人工费以及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它是建设单位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投标报价、企业定额和其他投资性质工程计价的参考。
据市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定额》的出台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控制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工程造价,为政府实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投资决策提供了参考,能有效提高投资效益。
摘自 《厦门日报》 2020.08.11 记者 黄语晴 实习生 袁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