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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措并举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11

  

  今年以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建设厅、台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以制度扩面、服务创新、资金安全、从严治党为主抓手,凝心聚力、提振精神,纵深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在“重要窗口”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展现作为。

  稳字当头,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年度工作会议等精神,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角度出发,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这一定位,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积极落实因城施策。经管委会审议通过,3月24日出台新修订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明确了购买期房全额付款和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两类情况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期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则上放款至监管账户等,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公转商”贴息贷款赎回工作,实时关注全市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科学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全市统一资金调剂,为住房消费提供资金保障。

  全力提速,全面深化住房公积金领域创新改革。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互联网+”为导向,重点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数据高铁”建设、数字化转型、浙江政务2.0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扩大数据共享、完善服务功能、优化业务流程,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利用政务云和数据链等手段,于6月20日前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数据实时采集推送到省数据仓,提高了共享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完成业务管理系统核心模块改造,与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成功对接,实现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零跑腿”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切实满足职工长三角地区异地购房贷款需求;通过边开发边测试,全市29个事项已接通政务2.0,并实现灰度上线;完成业务管理系统与市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服务平台的技术对接和测试,协助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通过省项目验收,同时在窗口安排AB岗,按要求在2日内办结公务员个人账户开户、封存、转移等住房公积金事项;积极落实好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不动产抵押4项业务一次受理、联合审批,避免办事职工在两个部门之间来回跑;配合做好退休、招聘、转移“一件事”,退休职工在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一并办理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业务,实现企业和职工在招聘和工作调动后的“一窗受理”。

  不等不靠,全方位多途径推进“双扩面”工作。

  增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业务受托银行,扩大银行合作范围,最大限度借力银行助扩面;结合“三服务”活动,由班子成员带队,实地走访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巨鼎包装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滨江悦、“未来社区”万科心海上城等楼盘,详细了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倾听对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共梳理归纳意见建议6条,现场解决问题8个;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平台形成宣传合力,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切实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和知晓率。

  盯牢风险,构筑以防为主的资金安全防范模式。

  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分析预判,密切关注职工家庭偿付能力和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变化,切实做好贷前受理、贷中审核和贷后跟踪等工作,加大疫情期间新增逾期贷款和历史逾期贷款的催收清理力度,严格高效控制贷款逾期率;针对台州市外购房等还未实现共享的事项,利用“一证通办”共享系统向其他单位发送数据核查56笔,协助其他部门数据协查23笔;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行业乱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根本上遏制住房公积金领域行业乱象及涉黑涉恶问题,不断规范净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助推住房公积金事业良性循环;做好数据稽查整改,完成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修复29720条,封存非零余额账户整改7000多条;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沟通联系、加强部门合作等举措,集中清理全市11700个涉及3800多万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

  强根固基,着力打造廉洁住房公积金铁军队伍。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号召党员干部参与一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10个党支部先后组织2500多人次党员干部到共建社区和村居开展“双报到”活动,协助做好入户宣传排查、检查点值守、外来人员登记、测量体温、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资料等志愿服务工作,筑牢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制定下发《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定期研判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以政治引领进一步凝聚全体领导干部思想共识。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20.08.10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蔡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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