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完善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保障机制,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相关补助资金4.85亿元,用于全省3.66万户农房抗震改造,并同步推动农房建筑节能改造。
今年,河北省根据各地农房实际情况,扩大农房抗震改造支持范围,将农房抗震改造的支持范围由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扩大至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用于对唐山、廊坊、邯郸等9个市抗震设防不达标的农房实施抗震改造。
同时,进一步提高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标准。对抗震设防烈度8度地区中央和省级户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5万元,对抗震设防烈度7度地区中央和省级户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2万元。
河北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农房抗震改造资金申请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农房抗震改造对象,执行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抗震鉴定、乡镇汇总上报、县级审批的程序。农户提交申请后,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相关技术导则提供抗震鉴定服务,明确房屋抗震薄弱环节,对拟实施加固改造的,提出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
为保障补助资金落到实处,河北省将健全农房抗震改造资金监管机制,加大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8.06 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