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搜索...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中心”)公布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月缴存基数上限仍沿用2019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27786元。
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进行审批。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规定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同缴存比例对应不同月缴存额上限。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北京中心透露,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后再作调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7.22 京金
新建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