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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将实行“四分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1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第一篇:环境卫生管理)》,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分类收集运输制定了明确标准。

  标准明确,精细化保洁道路要达到“六净一洁一见本色”作业标准,即路面净、路牙净、井箅子净、树穴净、绿化带(地)净、墙根净,视野范围内清洁,路见本色。雨后路面清亮、无泥沙、无淤泥、无明显石屑污物,路牙石整洁(形成淤泥积存时,在雨后4小时内清除完毕)。

  标准提出,生活垃圾可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实施分类,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标识和颜色,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准。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运输单位应当按规定分类运输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由符合垃圾运输条件的单位进行运输。

  标准对垃圾收集点(站)、转运站等也明确了管理标准。垃圾收集点(站)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蚊、蝇孳生季节及其它特殊时期,应定时喷洒消毒。

  全省建成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设市城市和县城依据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置设施。有条件的设区市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全省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餐厨废弃物应采用密闭、防腐专用容器和密闭式专用收集车进行盛装、收集,专用收集车的装载机构应与餐厨废弃物盛装容器相匹配。

  在建筑垃圾管理方面,在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将建筑垃圾用于废弃矿坑和采矿塌陷地治理、破损山体修复、填海造地。

摘自 《潍坊晚报》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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