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推进政策落实落细,全力帮助企业纾解困难、助力发展,有效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缓缴、降比稳经营。研究制订《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与职工充分协商后可按照规定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购房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延期、提额保民生。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职工和其他人员在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造成逾期的,可申请适当延后还款期限。申请延期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且不影响个人征信,已经计收罚息的,经管理部核实后可全额退回。对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的购房合同及相关票据在疫情防控期间超出时限要求的,可延期至省政府宣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在规定日期前根据实际租房资金需求在不超过原提取标准上浮1/3的范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年度应付的房租。
创新服务提效能。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缴存单位及职工办理业务,中心及时出台《关于印发暂停现场业务办理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和不见面审批的公告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鼓励企业和职工通过网上营业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和“不见面”审批。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7.15 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