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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速提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14

  

  贵州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的《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指导意见(试行)》提出,要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等审批手续,优化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扎实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意见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及内容,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分为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3类。其中,基础类改造总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完善类改造不超过18个工作日、提升类不超过23个工作日。

  据了解,2020年贵州省共有305个小区纳入改造计划,涉及5.96万户城镇居民。意见提出,要优化招投标程序,对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建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要采用清单管理,改造清单包含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居民可根据意愿及筹集资金情况勾选组合符合实情的改造清单。要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推进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对告知承诺制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要改革施工图审查,取消城镇老旧小区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勘察设计人员质量终身责任制。要简化电梯加装审批手续,规划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查通过的,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消防技术标准,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现统一审批流程、统一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7.13 林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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