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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3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省范围大力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2020年~2021年,山东省新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200万平方米以上,培育5家以上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推动建设1个型钢部件标准化生产基地和3个以上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园区,探索形成健全有效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机制。
山东省将鼓励政府投资或主导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周转住房等项目选用钢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等;降低商品预售条件,各拨付节点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在大气污染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工程不予停工。
此外,山东省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起步阶段,综合采取财政资金奖补、容积率奖励、绿色金融支持及适度降低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等措施,降低开发建设单位的实际投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7.09 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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