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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因新冠肺炎疫情推行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减负保障政策画上句点。截至6月29日,我省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共有18家,涉及职工人数856人,累计缓缴金额272.76万元;其间共有362笔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贷款余额为1.059亿元;共有969名职工办理了租房提取业务,提取金额1744.2万元。政策切实为企业纾困、为职工解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推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减负保障政策,共五项措施:提升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1200元调至每月1500元,未婚职工减半执行;延长购房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时限;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自愿申请缓缴2020年1月至6月期间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6月底前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开通电子邮箱、手机公积金APP、“赣服通”等线上“非接触式”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方式,有效缓解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职工的后顾之忧。
摘自 《江西日报》 2020.07.02 记者 杨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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