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市全力推进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减排工作。
为降低建筑总体能耗强度,我市于2011年起新建民用建筑节能65%标准执行率在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均已达到100%。为加快推进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的实施,印发《关于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的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新立项的居住建筑执行此标准,实现新建居住建筑节能75%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9〕69号),下发《关于印发〈2019年度绿色建筑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大住建发〔2019〕33号),要求各级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施工图检查和施工现场检查。自2019年7月1日起,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及高新区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有效提升我市绿色建筑水平。截至2019年底,我市已有绿色建筑面积1801.73万平方米,其中2019年新增绿色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与我市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超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90%考核指标;共有40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志,其中二星级项目12个、一星级项目22个、三星级项目6个;3个项目获得运营标志,其中二星级项目1个、一星级项目2个。
节能周期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组织专家到企业进行节能诊断。依托市绿色建筑行业协会,组织节能专家到相关企业进行企业用能节能诊断,听取企业生产中用能存在问题,为企业提供用能诊断解决方案。
摘自 《大连日报》 2020.07.02 记者 吉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