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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20.5万户年度改造任务。截至5月底,全区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已开工10.5万户,完成投资4.85亿元。
分类实施改造。统筹抓好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在全面做好基础类改造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完善类、提升类内容的建设改造,特别是增加托幼、适老、医疗卫生等内容。
推进试点工作。确定了14个完善提升类改造项目试点,安排自治区本级1.3亿元资金,探索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其中,1亿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停车场(停车位)、充电桩、无障碍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垃圾分类设施)、安防消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完善类改造内容和养老、托幼、社区医疗卫生、便民服务设施等提升类改造内容;30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加装电梯。
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编制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6.18 特约通讯员 格根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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