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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进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23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江西省在国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基础上,立足本省实际,增加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厅12个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推进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制定《江西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江西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城市建设、建筑施工2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任务、整治步骤和整治要求。

  从总体来看,江西省城市运行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但稳中有忧、稳中有险。江西省要求从4个方面把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把准目标,推进城市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把准核心,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准关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体系。把准重点,牵头实施城市建设、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参与实施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开发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

  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整治任务重,为打好这场“硬仗”、啃下这块“硬骨头”,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综合运用通报、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得力的,视情况进行约谈;对重大隐患问题悬而不决、逾期不改的,要依法依规问责,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6.22 王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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