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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四举措加强农牧区生活垃圾治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8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将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作为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的突破口纳入全省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通过推进农牧区全域无垃圾试点创建工作、加快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等4举措,加强农牧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推进农牧区全域无垃圾试点创建工作。起草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农牧区全域无垃圾工作方案》,明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农牧区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责任,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设。督促指导果洛州开展全域无垃圾试点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果洛州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0.95亿元,在全州六县安排建设小型垃圾高温热解设施16套、购置垃圾转运车45台,并对主干道、通乡村公路、沟渠、村庄周边及院落内外环境进行了集中整治,清理陈年垃圾1.7万余吨。

  加快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根据《青海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重点对城乡接合部、村庄周边、河塘沟渠、交通沿线、景区周边、草原农田等堆放垃圾进行全面整治。截至目前,已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87处,占全部整治任务的95.89%。预计到7月底,可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适合全省农牧区特点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目前,正在对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开展农村环境大整治。制订印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清洁行动,指导各地重点在农牧区开展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村内生活垃圾乱扔乱堆问题,不断强化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全面清除村内外陈年垃圾,整治村庄周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6.17 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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