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将于6月中旬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含消防、职业病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重点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管理情况3方面内容进行检查。
根据通知,检查组将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抽查在建工程项目,每个设区市抽查施工现场数量不少于6个。其中,每个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区抽查项目不少于3个;每个市抽查两个以上县(市),每个县(市)抽查1~2个在建工程。
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由当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施工企业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或施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施工现场整改完毕,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存在问题的,由工程所在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由当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取消参与创建省、市安全文明工地资格;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记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6.09 周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