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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要求。根据通知,西安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由施工图综合审查机构出具消防设计专项审查意见,对审查质量和结论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设计审查申报材料进行程序性、政策性审查,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6.09 付江星 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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