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一到雨季,我就害怕房子漏雨,总是睡不安稳,现在好了,再大的雨也不怕了!”6月4日,盘锦市盘山县沙岭镇西拉拉村村民郑朝阳在刚建成的新房前连说“感谢”。郑朝阳是盘锦市四类危房改造对象中最后一个完成改造的农户。随着他家的新房子验收完毕,盘锦市现有存量农村危房实现全部清零。
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贫困农户实现“安居梦”的惠民工程。盘锦市把农村危房清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环,聚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盘锦市对农村危房进行彻底排查,编制了改造管理办法和改造管理考核评分表,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标准,明确全市贫困人群认定、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按照“一户不少、一户不落”原则,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盘锦市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严把操作程序,真正做到阳光操作,防止“该改的没改,不该改的却改了”不公平现象发生,并且做到应改尽改。
盘锦市不仅注重农村危房改造数量,更注重改造质量。盘锦市住建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农村危房户制定改造方案,对修缮加固方案、建筑材料、施工方案等严格审查把关。对改造农房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改造要求全部落实后方可通过竣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整治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盘锦市将农村危旧房改造与城乡环境整治相结合,把危房改造整治放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大局中来。在改造中,一方面尽量美化危改房内外部面貌,另一方面注重优化房屋配套设施,为农民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自2012年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来,盘锦市累计改造农村危房7534户,不仅使贫困危房户家庭住上“安全房”,还带动全市农村房屋建设水平提升,增强了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摘自 《辽宁日报》 2020.06.05 记者 刘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