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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2

  

  5月下旬,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着力加强风险防范,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据了解,此次排查范围为全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城市轨道交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重点对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进行隐患查改。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排查期间凡是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凡是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下达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主管部门复查认定已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凡是发现企业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隐患自查整改流于形式、施工方案和施工记录与现场不符以及发现隐患继续冒险施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6.01 特约通讯员 格根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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