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按照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强监管、保质量的原则,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方案要求,在精简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方面,取消在线备案环节,合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无需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建设单位可通过联审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同步上传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申报材料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不含总平面图)、规划放线报告承诺制;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相关评估评价;实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由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告知承诺函,对施工图设计质量与消防设计质量作出承诺,以此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简化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方面,取消在线备案环节,通过信息共享,在联审系统自动完成项目备案;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合并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向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既有房屋建筑内部改造的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无需办理项目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5.22 胡萌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