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促进住宅全装修稳定健康发展,并于6月20日起施行。
补充通知主要从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加强全装修住宅的质量管控、完善规范标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五方面对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作了补充。
住宅全装修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地方政府是住宅全装修的实施主体,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分区域、分类别实施住宅全装修,实现“一城一策”。
住宅全装修要强化需求导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自行确定装修设计方案数量和装修标准,装修所用主要材料和设施设备清单应在销售现场和样板房内公示。
住宅全装修实行实体样板房制度,加强质量管控。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全装修实施中的首要责任,落实交付样板房制度,鼓励实施样板房保全证据影像公证及样板房承诺书公证,严格落实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加强住宅全装修的质量管控。
完善住宅全装修规范标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编制《住宅全装修设计规范》,修订《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时制定或调整住宅全装修补充计价依据,满足住宅全装修工作推进需要。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建设、房管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强协同管理,准确掌握住宅全装修推进中的热点焦点问题,精准指导和服务。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5.21 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