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百日行动以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把抓落实作为第一工作要求,多措并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地毯式排查。组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工作专班,对城区干道、支道、供水井盖以及城区道路桥梁(含护栏)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详细统计,建立台账;更换市政井盖、雨水箅24套,更换路缘石80余米、火烧板500余平方米。
实施精细化监管。对城区29个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行“一对一”包保,落实文明施工包保责任;督促施工工地管理单位对施工材料等实行密封清运,进行降噪防尘处理。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等情况的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加强全方位整治。深入推进村庄垃圾、路域环境、庭院卫生、水域环境“四清理”活动,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设立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点2396个,每个收集点落实定人定时定车制度。
坚持常态化扫除。对照网格化管理责任区,每周五开展上街保洁;22个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道路等主要公共场所和电梯等公共设施、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消毒,努力实现城区环境质量大提升,共出动干部职工500余人(次)、参与物业小区环境整治400余人(次)、清理各类垃圾近3吨。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5.19 邓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