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以及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及监督管理原则及范围,建立健全标后监督管理“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履责、监理单位控制、相关部门监督”的责任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诚信履约责任。标后管理范围包括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签订、备案管理,施工许可的管理,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项目变更的管理,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管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
办法还分别规定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管理内容与职责和职能部门监管内容及监督检查。同时还规定了处罚及责任追究。施工、监理单位有具体违法行为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列为不良信用信息予以公开。对违反本办法、不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的建设单位及其责任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给予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5.12 贾幕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