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合作备忘录》,首次将公租房违规信息纳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广东省进一步明确了公租房只能用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自住。对于违规申请和享受公租房和租赁补贴或存在转租转借、空置等违规使用的家庭,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除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将其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一旦纳入系统后,将影响违规对象后续5年的金融行为。广东省还将纳入征信系统的范围延伸至拒不缴交公租房租金等违规行为。
据了解,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反馈数据应用成效,积极推动其他相关信息数据的合作。广东省建立了公示制度,在网站公示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送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的工作事项,公示拟纳入征信系统的违规人员信息、各地市异议处理工作联系方式及信用修复流程等信息。对存在异议的事项,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异议受理、核查等工作,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异议权和申诉权。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4.27 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