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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试点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28

  

  为推动探索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作用,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实施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并确定哈尔滨市和大庆市作为省级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

  依据《通知》,省级试点城市在结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广泛调研、摸清底数和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典型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的政策,并将对账户设立、汇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资金管理、账户转移、封存、启封、销户、提取和贷款等形成明确规定;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自愿缴存管理机制、自愿缴存账户管理机制、公积金使用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同时,我省鼓励其他城市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

  目前,哈尔滨、大庆两城市已初步形成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政策。

摘自 《新晚报》 2020.04.27 记者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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