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规范引导,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编制印发《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指导相关部门及单位开展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保障并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导则主要由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优化、服务功能提升、施工和验收等9大板块内容组成。根据改造需求的轻重缓急分为“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优化”、“服务功能提升”3部分,为不同地域、不同条件的小区制定适宜的改造方案及内容,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技术支持。
根据导则,基础设施改造立足道路、供水排水、电气、燃气等基本功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要求。在满足居民基本生活要求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小区可对小区的特色风貌、外立面等内容进行改造,进一步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对于特定有条件的小区,鼓励开展小区内相关服务功能提升,合理利用小区公共用房、增设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加装电梯、改造小区机动车位。在施工过程中,需由相关具有承接资质的企业,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文明施工,及时与建设单位及相关产权单位沟通。实行总体控制、阶段落实、长期维护的改造原则,在日常维护和改造前后建立全周期管理机制。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4.20 李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