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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多项举措,帮助房地产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2020年内对于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房地产企业,经申请可依法办理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缴纳税款。今年6月底前,允许房地产开发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鼓励银行机构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阶段性经营困难的中小房地产企业发展,对符合银行支持条件的,今年6月底前到期的贷款,可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今年年底前,对于已实施监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可按照每阶段提高应返还额的10%~20%比例予以返还,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鼓励在自贸区、哈尔滨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和开发区范围内先行先试,细化用地分类,开发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地产等工业地产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带动全省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4.16 记者 郭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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