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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快推进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今年自治区财政下达本级配套补助资金3.19亿元,支持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已于3月31日印发。根据通知精神,将对各市、县今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新编国家任务,按0.35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在筹集公租房自治区补助资金分配方面,将对2019年、2020年有关市、县获得国家批准的新筹集公租房项目计划数,按0.6万元/户的标准予以补助。
摘自 《广西日报》 2020.04.10 记者 骆万丽 通讯员 姚琳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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