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所有开展改造小区的显要位置设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公示板,并将公示板拍照上传至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系统。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下阶段所有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申报、项目审批、进度日常监管等工作均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系统实施。各地按照城镇老旧小区认定标准和分类标准,按照“谋划成熟,随时储备”的原则,在改造管理系统中填报小区基本信息,形成本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确保入库小区项目名称与后续上报发改部门配套设施项目库中小区名称保持一致。
各地于每年9月25日前,按照本地改造规划,从改造管理系统项目库中选取下年度拟改造的老旧小区,并按系统内要求征求居民意见,完善小区信息、确定小区范围坐标、填报改造内容,上传改造项目立项文件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能力承担报告》,最终形成年度改造项目计划,逐级申报。
据了解,即日起黑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行项目进展双周报送制度。由各地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于每月12日至15日和27日至30日(每月报送两次),通过手机二维码或线上改造管理系统对所负责改造项目的施工进展、资金落实、资金使用、民意反馈等情况进行更新报送。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4.09 江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