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服务资讯>地方资讯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继续严防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8

  

  4月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复工复产后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变化,合理调配作业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及时收集、清运、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继续严格防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通知》指出,要严格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对废弃口罩收集、清运实行分类分区域管理,医疗机构和首诊隔离点在诊疗新冠肺炎活动中产生的口罩等废弃物,继续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居民日常使用产生的口罩,作为生活垃圾管理,要严格实施无害化处理。同时,督促指导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做好生活垃圾转运站、填埋场、焚烧厂等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保证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进一步规范进入处理实施各类生活垃圾的检验、称重计量和数据统计,严格禁止医疗废物等进入处理实施。

  据悉,我省将继续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所有设区的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合肥、铜陵等国家试点城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此外,还将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今年全省新增垃圾处理能力3000吨/日以上,其中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日。

摘自 《安徽日报》 2020.04.06 记者 何珂

热点文章

最新文章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
100048
010-68799100
关注国标电子书库
关注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关注国标平台
收藏成功!选择收藏夹

新建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