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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力促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 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4-07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安排,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

  我省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准确分析研判当前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大力支持推动企业开复工,全面掌握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情况。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坚决避免因工程开复工发生的聚集性疫情事件。督促建设单位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安排,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

  同时,我省加强工地隔离防护设施建设,落实返岗人员隔离措施,并摸排人员流向及来源,做到“即到即报”,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行严格消毒制度,对施工人员集中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定时消毒、清洁、通风换气等措施;保障职工饮水、洗手、通风等自然生活条件,认真落实各项质量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

  我省将组织开展全省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以整治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切实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的发生。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开展开复工前安全条件检查,严格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坚决做到重大危险源不受控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放过,确保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此外,我省将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整改台账,强化“一个隐患就是一个事故”的理念,隐患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格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十个一律”措施,对拒不整改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实行联合惩戒,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摘自 《南昌日报》 2020.04.03 王纪洪 记者 张代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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