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委、省政府要求,扎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州)、贵安新区排水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城市有关部门将责任逐一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指导督促辖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分区、分类开展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疏堵塞的排水管网、补齐修复丢失及破损的窨井盖,加强泵站、闸门等设施的汛前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转。
指导督促辖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在新冠肺炎集中救治医院、集中隔离点周边区域开展管道清疏时,尽可能采用机械化作业,减少作业人员直接接触污水。确需人员下井作业的,要切实做好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服、佩戴口罩和护目镜等。
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及时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加快推进城市(县城)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编制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做好汛期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汛期值守制度,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雨情、涝情、水情;广泛宣传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常识,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4.02 黔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