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在2020年底实现与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确保全省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近日,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台政策,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我省要求,进一步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在各市县全面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各子系统功能。系统纵向层面实现与省、国家平台的实时数据接入汇交,横向层面实现与住建云平台、发改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窗综合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等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
据介绍,工程建设项目各类事项推行电子化审批,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实时监管范围,不得脱离审批系统单独受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我省提出,逐步将用水、电、气、通信等报装事项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水、电、气、通信等设施报装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提前介入、精减事项、精减材料等措施,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公开具体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纳入全省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全省中介服务超市平台互联互通,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推进组建中介机构联合体,进一步精简中介服务事项,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于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
在审批流程上,严格落实各阶段和各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各审批部门不得以预审的方式压缩审批时间。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有条件的设区市要对社会投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工程、部分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批试点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公布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
摘自 《南昌晚报》 2020.04.01 何华丹 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