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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将推系列重大改革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审批缩短至30个工作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7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发布消息称,深圳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的审批时限将由45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深圳将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包括取消施工图审查、压缩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类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等,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缩短项目审批办理时限,此次改革实行“技审分离、技术先行”,确保各方主体形成合力加快项目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策划和建设的时序包括项目策划生成和项目审批两大流程。项目在策划生成后,已提前介入的审批部门原则上不重复组织同类技术评审或审查工作。

  此次改革一个重要举措是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工程规模、性质,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图,通过细化项目类别,有针对性地分别优化审批流程,确定审批阶段和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如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审批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从立项到不动产登记审批时限缩短至30个工作日。

  对于房建类项目,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要点并联办理,5个工作日内依次出具办理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作为项目审批的用地证明文件。

  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土地证明文件和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要点),完成设计方案后可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改革还进一步优化小型低风险备案类社会投资工程审批流程。具体包括:将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工程报建登记程序分为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总审批时限不超过16个工作日;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工程需要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的,由供水、排水、供电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负责组织建设;对于1500平方米以下的极小型低风险的社会投资仓库或厂房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审批事项均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或即来即办。

摘自 央广网 2020.03.14 记者 杨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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