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江苏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的新要求,基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反思,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优化完善《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拟增加城市清风廊道建设要求及“存在野生动物交易类场所”否决项等内容。
据了解,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江苏近年来以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注重资源保护、生态改善、品质提升及便民惠民,秉承生态节约理念,坚持量质并举发展,成效显著。自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完善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高质量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了新发展理念,推动江苏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实现了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多次组织开展现场指导,实地察看园林绿化建设质量并督促及时完善提升,要求全省各地坚持生态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理念,科学布局城乡绿地,持续提升建管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江苏共拥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9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总量(19个)的47%;拥有国家园林城市(县城)39个,在全国率先实现国家园林城市设区市全覆盖。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3.13 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