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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障城市公用事业安全运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6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安全管控,确保城市公用事业安全运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部门要准确判断和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研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及时部署近期安全生产管控工作,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管理部门要指导设施运营单位针对各类基础设施运行特点,扎实推进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防范措施,完善安全防范预警制度。市政道桥照明管养单位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照明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避免道路塌陷、桥梁垮塌和触电事故发生;供水企业做好水质检测、供水设施维护,保障供水水质安全、城市供水连续不间断;供热企业加强热源厂、换热站、供热管网安全防范,确保群众温暖度过供暖期。同时,要规范和加强市政工程施工人员和检修维修人员作业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3.13 郭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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