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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省级验收绩效评价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3

  

  近日,江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印发《江西省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省级验收和绩效评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11个设区市以及91个被下达了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并获取了中央、江西省补助资金的县(市、区),开展省级验收和绩效评价。

  《方案》明确,验收以县级自查、设区市重点抽查方式进行,县级3月20日前完成自查,设区市3月30日前完成抽查,江西省农房办根据各地上报的自查、抽查情况及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核验。

  《方案》要求,县(市、区)对照2019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逐户逐项全面开展检查验收;设区市重点抽查建档立卡户和“交钥匙”工程,适当抽查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各地要及时掌握江西省卫健委发布的疫情县(市、区)风险等级评估情况,合理分析疫情对工作的影响,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分区分类差异化推进验收工作。各地验收工作应与摸底排查工作统筹进行。疫情高风险的县(市、区),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暂停进村入户实地验收,重点开展资料档案、信息录入等内业工作验收,提前做好实地验收准备工作,一旦疫情好转,马上组织实地验收;疫情中风险的县(市、区),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考虑,合理有序安排,积极稳妥推进验收工作,做到一旦条件允许,立即开展验收;疫情低风险的县(市、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要将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原则上立即开展验收工作。

  《方案》对验收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围绕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拨付和使用等情况,结合日常工作调度以及加强中央巡视、成效考核和暗访通报整改等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价。验收主要内容包括补助对象认定、危房改造面积、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到户、拆旧还基、“交钥匙工程”7个方面。

  《方案》强调,各地对存在的3个方面的问题要核查整改到位,包括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扶贫年度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台账和销号清单;《关于2018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省级验收情况的通报》,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技术下乡服务便民行动三个阶段的问题清单;2019年省级脱贫攻坚暗访督导问题台账中涉及受检县的问题清单。

摘自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20.03.11 王纪洪 何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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