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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举办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将北京市城镇居民集中供热结束时间顺延至3月22日24时。
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蒋志辉介绍,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采暖季应于3月15日结束。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大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市民主要时间居家,尤其是老弱病幼孕等群体需要重点保护,适当延长供热时间既可以改善市民的居家生活条件,又可以减少因停热导致着凉感冒和前往医院就诊时交叉感染的风险。
北京市有关部门将密切关注天气及疫情的动态情况,提前会商研判,如需进一步延长,将报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发布。
据悉,结合北京此次居民集中供热时间的延长,天然气分户自采暖居民(含农村地区煤改气)用户用气量补贴上限也做相应调整。延长供热期内,区域锅炉房和热电联产中的居民供热,以及调整天然气分户自采暖居民用户用气量补贴上限增加的费用由北京市财政全额负担。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3.12 林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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