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方案,对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
方案要求,自2月9日后,各企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企业生产实际,在保障工人安全健康前提下,有序组织复工。提前排查参建人员情况,各复工企业要全面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员工相关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有湖北及外省旅居或接触史。对从(经)湖北(武汉)等疫情重点地区入昭通、返昭通人员,必须先送至留验站单人单间集中留观1天并进行核酸抽检,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回到工作岗位,回到岗位后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单独办公、居住)满14天后,经医生确认无症状,方可解除隔离。
企业复工前,要对工地、售楼部、办公生活区等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区域、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前,要进行消毒处理。对运输物资也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消杀处理。
复工复产企业应储备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供日常使用。督促员工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错时上下班。实行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减少人员聚集。凡是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安全条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开工复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3.10 记者 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