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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精准施策10项措施解建筑企业复工复产“燃眉之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6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精准施策支持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0项措施,包括支持采用包车直达运输方式保障农民工返岗安全,依规调整人工、材料价格,加快工程结算进度等,同时大力推广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服务,多方面帮扶企业复工复产。

  截至3月4日,全省超六成的房屋市政工地已恢复施工,数量达到10662个,在建工地在岗工人已有55.9万人,复工节奏明显加快。其中,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城市运行、基本民生及重大活动等省市重点房屋市政工程3909项,已复工2561项,重点工程复工率已达66%,预计近期所有工程将基本复工。

  保人力▶▷包车直达保障返岗工人健康

  疫情暴发以来,用工问题困扰着不少建筑业企业,而人员到位是复工复产的关键环节。针对这一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围绕人力问题,推出多项援企政策和措施,解决复工复产的核心问题。

  为帮扶企业解决用工问题,《通知》提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并主动联系非疫情严重地区开展定向招工,采用包车等有组织的直达运输方式,减少农民工分散出行风险,并联合当地职业技术院校开展新入职员工技能培训。还需摸查工地用工需求,及时发布用工需求信息,鼓励企业优先招用非疫情严重地区农民工,引导企业采取短期有偿借工等方式,相互调剂用工余缺。同时,推广深圳等地的工作经验,组织相关协会和社会机构开展质量安全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

  对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通知》明确指出,允许企业安排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另外,由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至2020年6月30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活动,并且2020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在疫情防控未结束前暂缓开展。

  另外,对于工期问题,《通知》也指明,疫情防控导致工期延误的,属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10条不可抗力的规定,对疫情影响的工期予以合理顺延,并且合同工期内已考虑的正常春节假期不计算在顺延工期之内。

  稳供应▶▷依规调整人工、材料价格

  当前,受疫情影响,上游建筑材料供应能否跟上成为不少建筑企业的担忧。为此《通知》强调,要加强建筑材料供应保障,统筹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加强上下游配套企业沟通,协助企业解决集中复工可能带来的短期内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问题。

  对于人工、材料价格,《通知》指出,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工和上涨幅度超过5%的材料价格,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没有合同约定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调整。相对应的,各地级以上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要尽快采集、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准确合理反映疫情防控期间的价格变动情况,发布造价信息的周期不得大于一个季度,精准指导疫情防控期间工程价款结算。

  另外,对因受疫情影响而停工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通知》提出协商分担,应按照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10条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

  疫情防控需增加的口罩、酒精、消毒水、手套、体温检测器、电动喷雾器等物资采购、疫情防控人工,以及被医学隔离观察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签证认价后,由发包人承担。

  减负担▶▷多管齐下解决资金困难

  受疫情影响,不少建筑企业面临资金困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出多项措施,有针对性地帮助建筑企业。

  《通知》提出四方面举措减轻企业负担。一要大力推行工程担保,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推广电子保函并全面实施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二要推进电子招投标改革,实现招标文件公开、投标文件递送、投标人信息公开、中标结果公示公告全程网上办理的目标,减少企业投标直接成本。三要对简单小额项目,鼓励招标人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四是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通知》还强调加快工程结算进度。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还特别指明,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务必做到工程款项“零拖欠”。也鼓励社会投资工程的合同双方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条件允许的,鼓励预支预付工程款。而且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同时加强财政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知》指出,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复工复产激励措施,主动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和实施复工复产项目的补贴补助政策,对人员返岗路费、上岗前防疫费、培训费,及新进场大型机械等提供补贴补助。

  各地各项援企政策能否有效落地也尤为关键,对此《通知》指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建筑业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财税、金融、社保等支持政策,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延期缴纳或减免税款、阶段性缓缴或返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减免租金、加大职工技能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同时加快推动银企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对信用评定优良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

  创服务▶▷审批“不见面”效率不减慢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指导各地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服务,以此避免人员聚集,同时提升审批效率。2月中旬,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提出利用已建成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不见面”审批服务。

  广州、深圳、佛山、河源、汕尾、阳江、江门、肇庆等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相关工作机制,明确网上受理、网上审批、邮寄送达等,主动向社会公布网上办公网址和办事咨询电话,并配备业务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最大限度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审批”。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也通过网上、电话、邮件等方式“预约办”,做到速来速办、办完即走,减少大厅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

  同时提升网上审批效率,通过“非接触式”服务分流业务。佛山市在全省率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办,并建设全市统一的工程审批管理系统,极大地方便各区快速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

  疫情暴发以来,佛山顺德区安排6名专职人员为项目单位提供全程线上指导,为云谷广场B地块工程、小熊电器厂房、高黎小学等项目安排专人代办、指引网办和邮政寄送服务;高明区则建立在线申报辅导组和问题收集处置组,受理工程建设项目130余宗,办结业务50宗,为4宗重点项目提供了“绿色通道”服务。而在禅城区,按“前期咨询、线上(窗口)预审、网上审批、免费邮寄结果文书”4步骤完成“不见面”审批,办结业务200余宗。

  河源市则将具体事项、业务指南及系统操作指南和操作视屏等上传平台及企业群;汕尾市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赋码项目16项;阳江市仅2月中旬就网上受理业务和提供咨询服务6宗;深圳福田区2月以来通过“不见面”方式提供在建工地复工复产等业务咨询30余宗。

  另外,对疫情防控特殊项目审批做好服务保障,对属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的医疗机构、卫生材料、物资生产、医药用品制造、研究试验等防疫建设项目,特事特办,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和网办功能扩展。

摘自 《南方日报》 2020.03.05 张子俊 岳建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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