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出台了6项便民惠企举措,对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为全市缴存职工排忧解难,为企业应对疫情增信心、添动力。
一是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在国家政策规定的5%~12%范围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4月底前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是减免贷款逾期利息。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期间不能正常还款的,不计罚息、不纳入违约名单。
三是支持受困单位战胜疫情。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该期间内,受困单位的职工申请贷款时,视同连续足额正常缴存。
四是适当放宽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限。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职工,适当延长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业务的时间限制。
五是提倡网上掌上办理。全面开通线上业务,各单位可通过曲靖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网上营业厅”在线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通过曲靖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一部手机办事通﹢“我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个人事项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租房后续提取等6项线上业务。
六是推行预约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制,提前预约,错峰办理。对支援湖北省开展新冠肺炎治疗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职工,各服务窗口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提供绿色通道。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3.04 杨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