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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支援战战“疫”主动作为共克时艰——福建厦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4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厦门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盯重点、抓要害、早筹划、早准备,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出业务“网上﹢邮寄”办理,住房公积金窗口全面落实“不见面”审批;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利民政策,消除企业后顾之忧;广泛组织宣传报道,让利民政策深入民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助力战疫情、促发展、保民生。

  业务“不见面”审批 避免办事群众聚集

  按照“业务审批不打烊,服务质量不下降”的要求,高标准落实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不见面”审批。

  首先是拓展网上项目。春节期间,为避免办事群众在服务大厅聚集,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厦门中心第一时间组织技术人员、软件开发专家成立项目组,加班加点开发和测试,于1月31日晚新增外地购房提取、调离本市提取、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等全程网办业务。目前住房公积金提取可实现全程网办业务项目占比90.48%。2020年1月31日至2月17日,全市缴存职工成功通过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4551笔,资金7291.79万元。

  其次是增加双向邮寄。厦门中心对提取窗口无法实现全程网办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项业务进行流程再造,通过双向邮寄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即缴存职工和缴存单位,可选择“快递寄送申请材料”的方式寄送办事材料原件,中心审批后,将办事材料原件寄回。

  最后是迅速快捷办结。基于近年来搭建的部门共享数据及系统自动审批软件平台,厦门中心绝大部分业务均可实现业务系统自动审批,无需人工审核。2020年1月31日至2月17日,住房公积金窗口受理业务件数中98.29%实现住房公积金审批系统自动秒批。另需人工审批的79件均落实当日受理当日办结。

  出台“缓交缓还”政策 解除企业职工后顾之忧

  按照“早筹划、早准备、早沟通、早出台”的要求,厦门中心及时做好相关政策储备,适时推出相关政策。

  一是全面掌握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厦门中心注重加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请示汇报,实时跟踪了解兄弟城市相关做法;采取电话调研和网上问卷的方式,深入了解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实际困难和矛盾需求。

  二是尽早筹划储备。春节期间,厦门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全面梳理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与还贷等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进行预想研究,充分评估对资金产生的影响,多方案做好政策的论证与储备。

  三是及时出台政策。2月14日,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厦门市就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延迟缴存住房公积金、造成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申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职工暂时延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形出台了相关政策,及时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排忧解难。

  广泛宣传报道 利民消息深入民心

  按照“深入广泛、以细求实”的要求,厦门中心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策、举措的宣传报道。

  首先是多渠道覆盖。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组织多渠道宣传报道,确保受众通晓相关内容。

  其次是多形式展现。广泛采取文字、图片、表格、影像等形式,区分住房公积金政策内容、政策解读、办事指引、注意事项等,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生动形象地做好宣传引导。

  最后是多时段反复。厦门中心不定期通过不同渠道,如厦门电视台、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宣传,以确保缴存职工和单位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3.04 戴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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