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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序推动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26

  

  为全力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2月24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分类有序推动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强督导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序推动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属地建设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并督促施工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落地。行业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疫情防控工作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决策。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强城市管理全力保障城市正常运行,保障市政公用企业正常运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对因疫情防控增加成本和投入费用的企业,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要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线上审批,实行网上受理、出件等不见面审批。指导完善商品房销售管理,全面实现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网上办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流动。摸排项目,建立台账,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确保形成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抓好商品房合同履约管理,切实保障各方权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帮扶开发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帮扶企业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根据陕西省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实际,分类组织,动态对应做好疫情防控与企业开工复工工作。优化工程审批,进一步压缩每一阶段的审批时限,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本地区所有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备案实行承诺制,实施“不见面、零接触”审查,鼓励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采取远程办公、网络办公、不见面服务。做好服务保障,对重点建筑业企业实施一对一服务,确保疫情防控与开工复工工作“两不误”,做好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补助资金统计上报工作,对疫情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优先纳入省级扶持优势企业名单进行帮扶。此外,要全面落实建设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深入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持续强化复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予以停工,并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

  《实施方案》明确,各地要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中省重大投资项目要克服一切困难,实现应开尽开,争取2月底全部开复工。国有勘察设计甲级以上企业务必2月底全面复工;国有和省级优势扶持企业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大型施工企业项目,2月底前开工率务必达到70%以上。

摘自 中国建设新闻网 2020.02.25 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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