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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优化行业行政审批为复工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21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行“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通过网上申报、电子材料流转、在线获取审批结果等方式进行。对涉及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的,可提前预约,通过视频论证会、企业提供现场核查视频资料等方式进行审查,待疫情解除后,由审批部门进行复核。对确需纸质材料或现场办理的,可通过邮寄办、预约办等方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企业群众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事宜。

  针对新建、改建、扩建用于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经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后,全面推行“承诺制”,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开工建设,按照规定后补手续。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方便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申述申辩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2.21 特约通讯员 格根哈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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