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的通知》,明确在扎实抓好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项目有序复工。
通知强调,四川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指南要求,压紧压实项目复工疫情防控责任,建立项目复工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做到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保障到位;在工期及停工损失、疫情防控费、人工机械费、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等方面,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发承包双方履行合同指导,督促双方依法适用合同中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按照公平原则及时处理复工履约存在的问题;主动了解复工项目用工情况、用工来源,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与输出地有效对接,妥善解决返岗务工人员交通、食宿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指导企业完善复工方案,建立复工项目台账,加强分类指导,交流推广疫情防控经验,把项目疫情防控和项目复工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2.20 记者 杨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