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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申报行政许可有效期延续等有关事宜的通知》,黑龙江省建设类企业资质、人员执业资格有效期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可以延期向行政审批部门申报,延期申报截止日期为黑龙江省宣布疫情结束后1个月以内。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及窗口单位,疫情防控期间要减少申报人员聚集,推行“不见面”审批,鼓励引导企业和个人在网上办理业务。对需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事项、办理涉外省事项,或需到服务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的,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并标明办理事项、回复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知要求各地开设急办服务窗口,实行预约受理。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和预约咨询专线,处理因特殊情况需现场办理的审批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严格要求进入服务大厅办事人员佩戴口罩、接受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等。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2.18 记者 郭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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