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住建行业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企业稳民生稳发展二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确保打赢疫情阻击战,努力实现住建行业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措施》提出,在有序推进企业开工复工方面,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有序分类开工复工,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指导发承包双方合法合理分担因应对疫情防控导致的损失;要积极帮助企业破解难题,严禁“一刀切”限制企业开工复工,要“一企一策”科学甄别实施,努力提升科学防控、服务企业的能力。在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方面,各地要对在疫情防控(一级应急响应)期间开工复工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补助,所需费用从历年劳保费节余中列支,经省、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对施工企业进行补助,对大型项目、重点项目的劳保费用可暂缓、分批缴纳;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适当增加对企业的定向支持;要加大对物业企业扶持力度,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各地政府要按照适当标准给予两个月补助。
《措施》明确,在加快市政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相关的供水供气供热充足稳定,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要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力争2020年全省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地下综合管廊达到100公里;要分类推进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对省政府确定的20个县域城镇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县进行重点培育、跟踪指导,实行市县季度自查、年度考核、综合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县城承载能力;要有序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对承租公租房的家庭(个人),可以适当减免租金;要积极做好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促享受到2019年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的457个城镇老旧小区和16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到全省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有力有序推动项目复工、开工建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措施》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政务审批服务,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行工程建设“不见面审批”;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邮寄办、不见面”。同时,要高质量完成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任务,建立住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如期打赢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战。要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不断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巡查,积极构建社区+城管工作机制。此外,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要结合本地疫情实际,扎实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工作,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严格落实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摘自 《华商报》 2020.02.15 记者 付启梦 通讯员 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