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暂停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的通告》,要求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政务服务中心暂停线下窗口现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审批。
通告要求,暂停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线下窗口现场受理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审批。统一在市政务一网通平台登录并办理相关事项。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原则上均不得要求企业或个人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验且不再留存纸质申请材料。对个别存疑要件,需要进行核实的,可通过通信和网络等手段实现。对于个别由于系统设置、文件特点(含工程图纸等)、技术条件和申请人自身等原因,无法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可以与审批部门沟通后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提交。审批部门自收到申请后,即进入审批程序。
通告明确,申请人要对网上申报文件和邮寄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凡发现存在伪造虚假行为,除不予许可外,将依规定给予处理。经审核后的批准文书、证书原则上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通告强调,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相关政务服务窗口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要求,制定针对性措施,做好防疫期间的政务服务工作,为企业群众服务的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2.12 记者 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