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流动人员管控,有效切断疫情病毒传播途径,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城镇短期出租公寓(包括居民住宅)管理工作。
一是及时关闭短租公寓场所。要求各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会同街道社区、市场监管、物业管理、公安等部门,立即通知关闭所有短租公寓。
二是做好短租公寓疫情防控。督导短租公寓出租责任主体做好承租人员疫情防控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和重要部位日常消毒以及垃圾清运,并将承租人情况及时报告街道社区。
三是及时受理查处相关投诉举报。房屋租赁主管部门设置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物业服务企业和群众举报的由于短租公寓可能造成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问题,并及时通报卫健、市场监督、公安部门以及街道社区联合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是加强公寓租赁信息发布管理。督促有关网络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发布短租公寓信息,对已发布的信息立即进行下架或屏蔽。
五是做好短租公寓疫情联防联控。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短租公寓情况进行专门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同时报送所属街道社区、当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以及卫健、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切实加强部门对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
摘自 《黑龙江日报》微信号 2020.02.06 记者 吴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