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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要求 废弃口罩须专门运输处置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03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和废弃口罩安全管理处置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曲靖市城市管理局规范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切实加强城镇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加大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汽车客运站、农贸市场、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生活垃圾的收运频次,增加对城镇垃圾储运工具的消杀频次,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化运输。加强特定区域垃圾清运处置,对来自疫区滞留游客集中安置酒店、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点(户)、集中观察点等特定区域所产生生活垃圾收运及环卫设施加强消杀工作。自2月1日起,各地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点(户)、集中观察点等区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口罩等要实施专项调度,安排专车、专人收集和运输,在当地党委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会同各地生态环境局直接运送至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场处置。

  就废弃口罩安全运输处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在现有居民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人口集中区域增设“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的基础上,要引导市民将废弃口罩分类投放至“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内。 指定专人采取喷洒75%酒精、84消毒液等进行消杀,专车密闭化运输,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范处置;未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城市(县城),要建立“废弃口罩”收集运输处置台账,报经当地党委、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安全处置,严禁不采取任何消杀措施进行简易填埋或简易焚烧,切实避免疫情传播。

  自疫情发生以来,全省4.5万余名环卫工人奋战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处于潜在风险的最前端,是面临疫情感染的高危人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关爱环卫工人的身心健康,切实加大环卫保洁作业人员自身安全防护。

摘自 《云南日报》 2020.02.03 记者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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