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服务资讯>地方资讯

今年辽宁省新建筑60%为绿色建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2

  

  今年,我省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将达到60%,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购房者会买到节能环保、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建筑,乐享生态、健康、舒适的生活。这是1月20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的。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我省全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根据《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要求,从2019年2月1日起,我省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同时抓住审图和竣工验收这两个关键环节,出台了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以及两个技术规程,将绿色建筑推广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定年度目标,定节点任务,每月一督促,每月一考核,加强监督检查。

  同时,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等科技创新,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主办“2019年民营企业高校院所行暨沈阳建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会”,集中展示绿色建筑等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

  今年,为确保绿色建筑占比全面达到60%的工作目标,我省将在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验收运营等环节实行严格的评价考核,新建建筑严格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加强与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间横向配合联动,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应当载明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今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售楼处现场明示绿色建筑有关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信息和设施设备的保修期限、保护要求等内容。我省还要加强对绿色建筑“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制定、公布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并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在低耗、高效、经济、环保、集成与优化等绿色建筑技术上,实现人与自然、现在与未来之间的利益共享,促进可持续发展。

摘自 《辽宁日报》 2020.01.21 记者 刘佳

热点文章

最新文章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
100048
010-68799100
关注国标电子书库
关注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关注国标平台
收藏成功!选择收藏夹

新建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