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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再为苏北10万农户改善住房条件——农房改善,宜居更要宜业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0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去年10万户苏北农房改善年度任务全面完成,今年还要完成苏北10万户农民住房条件改善,这是我省给苏北农民群众的一份“幸福套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顾小平代表介绍,一年前的省两会上,大力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被列入“十项民生实事”,明确提出3年改善30万户苏北农民群众的住房条件。2019年,我省根据“省政策指导、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并通过指导、督查、第三方巡查等手段,探索形成较为完善的推进机制。

  顾小平说,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不能停留在房屋设计、建造层面,而要放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中,将住房条件改善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产业发展支持等紧密结合。在集中新建农民住房的同时,要同步建设交通等基础设施,配置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更要同步规划、积极促进产业发展,既满足农民集中居住后的生活需要,也为他们增加家门口的就业机会,进一步吸引年轻人回流家乡。在农民集中居住后,还要加快做好乡村治理工作。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与相关部门携手,进一步完善苏北农房改善工作体系、运行机制,平稳推进这项工作,确保第二个“10万户”改善目标完成。

  抓了一年农房改善工作,盱眙县委副书记、县长朱海波代表体会到,要解决好“人、钱、业”这3个核心问题。要充分发挥村支部书记等基层干部的作用,摸清改善对象数量及改善需求,从而精准施策,并通过基层干部为流转土地招引合适的经营主体。该县除了用好省财政拨付的2.69亿元专项资金,还整合所有涉农资金、“三滩移民迁建”资金、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性资金,为改善项目提供坚实保障。至于“业”,就是利用农民集中居住后流转的大量土地,积极发展产业,使农民在获得一次性宅基地退出补助、长期稳定的土地流转收入之外,还能增加就近打工的收入。“抓住农房改善这个‘牛鼻子’,能够倒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省政协委员、省农科院院长易中懿说,改善农民住房条件,产业发展要跟上。农民集中居住后,离原来种植的农田远了,传统经营模式不可持续,而住区垃圾清运等“社会治理支出”增加,村民需要资金保障自己转为“居民”后的生活。他说,不管是延伸产业链、三产融合,还是发展种植业等基础产业,必须打造有市场优势的特色产业,让农民从中获益。

  对于农房改善工作的资金来源问题,省政协委员、徐州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院长马慧敏建议,要用好用足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制度综合改革等政策。“根据相关政策,复垦出来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可以获得一笔相当可观的土地复垦费。通过不断完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土地流转利益共享等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定向投入,以及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形成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保障集中居住投入的可持续性。”

  省政协委员、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梅耀林提出,规划苏北农房改善项目时,务必充分了解村民改善意向,合理规划好建设规模,避免新的集中居住区出现“空心化”。同时,既立足当前还要考虑长远,建设的农民住房在相当长时间内作为村民的居住空间,在根据现有条件建设时,还要为以后的提升、改造以及当下不能实现建设的公共服务配套预留一定空间。

  马慧敏告诉记者,去年她在丰县师寨镇小韩村等7个村庄调研,发现有的村庄还存有丰富古迹。她建议,苏北各地在推进农房改善工作时,在规划中充分考虑村落的历史文化传承,明确规划保护对象,将传统村落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纳入集中居住区建设中。马慧敏说,农村住宅不仅满足居住功能,也为农业生产活动提供便利,往往有较大的农具用房、院落、晒台。农房改善,要借鉴传统农房的优点,设计符合农民生活生产需要的住宅。

  省政协委员、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卢晓宁说,现代木结构建筑,防腐防火问题已从技术上解决。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旧房改造方面,建议政府部门出台针对木结构建筑的支持政策,发挥苏北地区木材加工产业优势,促进这一产业加快发展。

 

摘自 《新华日报》 2020.01.19 记者 徐冠英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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